2024北京石景山高二(上)期末语文
本试卷共9页,100分。考试时长120分钟。考生务必将答案答在答题卡上,在试卷上作答无效。考试结束后,将答题卡交回。
一、本大题共5小题,共15分。阅读下面的材料,完成1-5题。
材料一
关于人的德性,孔子强调仁和义,特别是仁。义是事之“宜”,即“应该”,它是绝对的命令。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应该做的事,必须为做而做,因为做这些事在道德上是对的。如果做这些事只出于非道德的考虑,即使做了应该做的事,这种行为也不是义的行为。用一个常常受孔子和后来儒家的人蔑视的词来说,那就是为“利”。在儒家思想中,义与利是直接对立的。孔子本人就说过:“①,②_。”
人在社会中的义务,其形式的本质就是它们的“应该”,这些义务的具体的本质则是“爱人”,就是“仁”。父行父道爱其子,子行子道爱其父。真正爱人的人,是能够履行社会义务的人。实行仁,在于推己及人。“己欲立而立人,己欲达而达人”,这是推己及人的肯定方面,孔子称之为“忠”,即“尽己为人”。推己及人的否定方面,孔子称之为“恕”,即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。推己及人的这两个方面合在一起,就叫做忠恕之道,就是“仁之方”(实行仁的方法)。
后来的儒家,有些人把忠恕之道叫做“絮矩之道”。就是说,这种“道”是以本人自身为尺度,来调节本人的行为。《礼记•大学》说:“所恶于上,毋以使下。所恶于下,毋以事上。……此之谓絜矩之道。”可见,决定行为的“絜矩”只在本人自身,而不在其他东西之中。每个人在自己心里都有行为的“絮矩”,随时可以用它。
(取材于冯友兰《中国哲学简史》)
材料二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