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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朝名人故事
作者:   上传者:tomacc  日期:16-03-28


唐朝名人趣味故事

 王维科考舞弊

     王维是唐代一位多才多艺的诗人、画家,但他却是靠作弊中了解元的。
  王维19岁时,到唐都长安参加府试,中了第一名(解元),这本来是件光宗耀祖的事,却被时人指为无耻。原来,考试之前,王维便通过岐王的介绍,找个机会去拉公主的裙带关系,他跑到公主的府院中,表演他弹琵琶的“绝技”,以取悦公主,而且说了许多阿谀赞美的话。果然,公主很是欣赏,便授意主考官,把王维定为第一名。事情传出去后,王维声名狼藉。
  这段丑闻,《唐诗纪事》引《集异纪》记载说:“维未冠,文章得名,妙能琵琶。春之一日,岐王引至公主第,使为伶人,进主前。维进新曲,号郁轮袍,并出所为文。主大奇之,令宫婢传教,召试官至第,谕之作解头登第。”

 

王维嫉妒孟浩然

 王维与孟浩然都是唐代著名的诗人,但王维官运亨通,直作到尚书右丞,相当于副部长,而孟浩然却终生仕途不通,被称为“布衣诗人”。造成孟浩然官运不通的重要原因,乃是王维嫉才妒能,抑制了他的仕进之路。
  孟浩然是湖北襄阳人,青年时讲节义,隐居在鹿门山,一心作诗,当他40岁出山时,已是名满天下,开始游历京师,希望在仕途上谋得发展。当时,王维的诗名也很响,又作着尚书右丞的高官,孟浩然便去拜访他,希望得到他的引荐。但是,他却找错了对象,王维嫉妒他的才能,生怕皇帝一见孟浩然会疏远自己,因此,虽表面上大捧孟浩然,实际上都抑制他的仕进之路。有一次,孟浩然正在王维处谈诗论道,唐玄宗李隆基忽然来了,王维以孟浩然是布衣不能面圣,于是令孟躲在床底下。当时唐玄宗尚未为杨贵妃所迷,正励精图治,与王维谈了一些政治事务之后,看到桌上有诗笺,便随手拿起来看。这诗正是孟浩然所写的《岁暮归南山》,诗云:
  北阙休上书,南山归赦庐;
  不才明主弃,多病故人疏;
  白发催人老,青阳逼岁除;
  永怀愁不寐,松月夜窗虚。
  唐玄宗看了“不才明主弃”这一句不大高兴,悻悻然对王维说:“这人岂有此理,他自己不来找我,怎么可以说我弃他呢!”据说,王维听到这话后,并不替孟浩然辩解,更谈不上替孟引见了。在床底下躲着的孟浩然,此时的心情是可以想见的。如果王维在这个时候利用机会替他的朋友吹嘘一下,孟浩然平步青云的可能性相当大,然而王维却不肯为,于是,孟浩然自知找错了人,自己与仕途无缘了。
  孟浩然在长安住了一阵,发觉仕途无望,加上自己的倔强个性不愿再屈身求人,于是毅然返回襄阳去了。临走之时,他给王维留了一首诗,诗中写道:
  寂寂竟何时,朝朝空自归;
  欲寻芳草去,惜与故人违;
  当路谁相假,知音世所稀;只应守寂寞,还掩故园扉。
  此诗的口气,对王维有极明显的谴责,“当路谁相假”是说王维不肯引荐,“知音世所稀”自然说得更明白了。可见王维抑制孟浩然,给孟造成的伤害之深。
  开元二十八年孟浩然在贫困中死去,这时的王维忽然内疚起来,替孟营造坟墓,建孟亭、画遗像,好象是一位最知己的朋友似的。孟浩然九泉之下,定会感到可笑。
  不过,王维的人品的确不佳,他对孟浩然的态度说明他不够朋友。在安禄山攻陷长安时,他曾投降,等到平定安史之乱,他又以金赎罪,说明他对国家与朝廷也是不忠诚,是没骨气的。后来,王维自知没趣,才归隐田园,建别墅于辋川,常与裴迪等诗人同游其中,赋诗为乐,默默无闻地度过了余生。

 

钱起偷句中状元

钱起(722—780)是唐朝“大历十才子”之一,他的应试诗《湘灵鼓瑟》的最末一联“曲终人不见,江上数峰青”,是精辟之句,久为人们所传诵。这一联语的来历据说颇为奇特。据传,钱起尚未登第时,一次独自出远门,夜宿驿舍。半夜醒来,明月照窗,寒风瑟瑟,忽听窗外有吟诗之声:“曲终人不见,江上数峰青。”低回婉转,反复不已。过了很久,吟哦之声才渐渐消失。钱起虽然觉得诗句佳妙,却不敢开窗寻觅吟诗者的踪影。
  十年后,钱起上京应试,考题是《湘灵鼓瑟》。前面几句,他挥笔而就,可就是最后落句久未有成。他便闭目瞑想,忽地想起十年前夜宿驿舍所听到的那两句诗来,放在末尾倒恰恰相合。只不过这是他人所作,一旦用上,便是偷来的句子,万一传扬出去,可丢人了。于是他又另觅佳句,然而想了好些句子,终不如那两句情韵谐美、耐人寻味。眼看交卷时间快到,只得急勿匆地将那两句凑上,别的也就顾不得了。
  交卷以后,主考官李时一看,特别欣赏篇末的两句诗,认为钱起很有诗名,便取他为状元。
  这一则奇特传闻,看来鬼气森森,十分神秘。如果钱起真的因为这两句诗而得中状元,那倒的确是一桩幸运的机遇了。

 

张旭怒训颜真卿

颜真卿年轻时曾拜在长史张旭门下学习书法。张旭是当时首屈一指的大书画家,他的字各体兼备,尤擅草书。颜真卿为自己能在这样的名家指导下学习,感到非常高兴和自豪,并殷切地希望老师把全部本领都传授给他。但是,颜真卿拜师数月,他寄予莫大希望的这位名师,却很少给他讲什么,只是常将自己书写的字和前代名家的字迹给他,要他“倍加工学”,反复揣摩,并叫他多多专心领悟自然万象,从中探求启示。
  过了一段时间,颜真卿失望了。他想:我来投师,原本想取得笔法的精微秘窍,找到一条捷径。成天叫我“倍加工学”、“领悟自然”,我又何必来拜门求师?
  有一天,他实在想不通,就带着满腹怨气走到张旭跟前,对张旭说:“几个月来,老师尽教小徒‘工学’、‘领悟’,这些道理我早就知晓。我最需要的是老师行笔落墨的绝窍秘诀。请老师传授给我吧!”张旭听了很不高兴,但还是耐着性子开导颜真卿:“我常说,我是见公主与担夫争路而察笔法之意,见公孙氏舞剑而得落墨神韵,除了苦学就是师法自然,我没有什么诀窍啊!”张旭的这番话,颜真卿仍以为是推托之词,他一把将张旭的衣角抓住,反复苦求老师告诉他的笔法诀窍。张旭气冲冲地对颜真卿说:“好吧!我告诉你,凡是要一心寻求什么诀窍的人,永远不会有任何成就。”说完,拂袖而去,再也不理他了。
  据说,颜真卿就是从张旭的这一句教训的话中,明白了为学之道。以后,他再也不专去寻找捷径,而是埋头苦学苦练,深入揣摩前辈笔法,把从自然万象中领悟到的神韵熔铸于笔端。后来,他终于成为一代书法大家。

 

懦弱窝囊的唐中宗

唐中宗是唐高宗与武则天所生的儿子,他继承了父亲软弱的本性,但更为懦弱无能。他不仅公然纵容皇后韦后与臣下偷情,而且事事听命于韦后,最后竟被韦后及自己的亲生女儿用毒酒毒死。他可谓是历代帝王中最窝囊的一位了。
  唐中宗为英王时,以父命聘赵氏女为妃,但因赵氏为武则无所不容,故被囚禁在一间小黑屋子里。她的皇后名号,也是死后追赠的。赵氏自囚禁一直到自杀,中宗都听任他的母亲武则天为所欲为,可见中宗年轻时实受其母控制。
  公元680年,中宗才被立为太子,武则天给他娶了一位韦氏女为妃,待他登皇位后,便立为皇后,是为韦后。据说,中宗被其母武则天废为庐陵王后,迁居房州,在与韦后幽居房州的十多年中,中宗便与韦后有个秘密协定:“一朝见天日,不相制。”所以后来复位后,韦后胡作非为,和别人私通,似乎是双方早有默契的。
  公元705年,中宗终于重新登位,但随之而来的,是韦后效法其婆母武则天,牢牢地控制着中宗。中宗登位后,重用上官婉儿与武三思。武三思是武则天的内侄,他先与上官婉儿私通,又因上官婉儿的牵线,又与韦后勾搭上了。中宗不是不知道,而是假装没看见。据说,武三思与韦后曾在床上一起玩博戏,中宗在旁边当观客,一点不觉得难为情。
  韦后的确是位淫妇,皇官中男女关系十分混乱。她除了与武三思私通外,还把御医马秦客、烹调大师杨均引入宫中,二位既要侍候韦后的医、食,还要侍候韦后的性生活。而尤为荒唐无耻的是,韦后淫乱的对象,不问伦常与辈份关系。韦后的女儿安乐公主的丈夫是武三思的儿子武崇训,有位宗兄武延秀,开始和安乐公主有染,武崇训死后,安乐公主即嫁于武延秀。但韦后竟与武延秀私通,母女共私一人,韦后等于与女婿通奸。
  有其母必有其女,韦后的女儿安乐公主也是骄奢淫荡,为所欲为。中宗有位儿子叫李重俊,被立为太子,安乐公主从不把这位同父异母弟放在眼里,经常呼之为奴。她与韦后商议,劝中宗废掉重俊,立自己为皇太女,李重俊忍受不住。率领李多祚等太子党造反,准备干掉韦后一党,但却被韦后挟持中宗,最后失败。此后,韦后更是独断专行,连中宗这位窝囊皇帝都忍受不住了。
  韦后及其党徒大约也觉察到中宗的忍耐,也许将到限度,于是忧虑起来。尤其是安乐公主欲韦后临朝,自己当皇太女,以便日后夺取政权。这样一来,母女二人合谋,准备毒杀中宗。可悲啊,谋杀亲夫,谋杀亲父,竟都发生在中宗身上。公元710年6月,韦后等人把毒药渗在做饼的馅中,然后把饼给中宗吃,中宗吃后便一命呜呼了。中宗死后,韦后秘不发丧,次日立李重茂为太子。不久,韦后临朝称制,也过一过当女皇的瘾。但很快便被李隆基起兵叩关,韦后出逃为乱兵所杀,安乐公主等党羽全部被杀,正是恶得恶报。综观唐中宗一生,初受制于其母武则天,后受制于韦后,公然纵容她偷情,最后竟被韦后与亲生女儿毒杀,一生之中可以说吃尽了女人的苦头,而他对女人的这种恐惧心理,或许也是一种病态的心理呢。

 

杜甫卖药谋生

 大诗人杜甫怎样卖起药来了?说起来这里包含着诗人生活中一段辛酸的历史。
  诗人在35岁左右时到达当时的京城长安,在那里他遭到奸臣李林甫政治阴谋的打击,没有考中,经济上一无比一天困窘,为了维持生活,他便设法找到了一个副业——卖药:以送药的方式,作为接受别人帮助的条件,这内含的苦心也实在难言了。
  杜甫第二次卖药是在甘肃。公元759年,他48岁到了秦州(今甘肃天水),生活更加困难。他的诗中出现采药、制药、卖药的句子更多了。如“秦州杂诗”二十首中便有“晒药能无归,应门亦有儿”之语,可见此时连杜甫的妻子也参加制药了。他辛勤地灌溉培育着各种药草,同时也和以前在长安一样,不时派人将药送到城里,换取“药价”。
  诗人最后一次卖药就显得更其凄惨。公元770年,杜甫59岁,穷得连陆上都没有安身住所了,只得住在船上。在湘江下游的潭州,老弱多病的杜甫在渔市上摆着药摊,以维持一家生活。这一年的冬天,这位伟大的诗人便与世长辞了。
  从杜甫卖药的历史,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到,天才的诗人在旧社会里,命运是多么悲惨!

 

娄师德唾面自干

娄师德,字宗仁,唐代人,他官至同平章事,一生为将相30多年,稳而不倒。其诀窍是能忍受任何侮辱而不动声色。
  有一次,他弟弟被派去做代州刺史,临行时来向娄师德辞行。他便问弟弟:“你我受国家的恩宠太多,显荣太过,很容易招惹别人的妒忌,你有什么方法可以避免呢?”
  他的弟弟说:“往后即使有人唾口水在我面上,我也只把它揩干而已。”娄师德说:“这还不行。人家唾你的脸,就因为他对你生气了,如果你把唾沫揩去的话,他便更恨你了。所以,你不要去揩,而要让它自己干,并且要面带笑容承受,这才对呢!”
  娄师德的这套人生哲学,也是够有忍耐性的了。

 

皇甫湜强索字酬

     皇甫湜,是唐代名士、书法家,与白居易齐名。他的性情特别急躁,几至于病态。
  有一次,他的手被一只蜂所螫,于是忿躁不已,立刻命家中童仆遍搜邻近蜂巢而捣毁之,并将幼蜂绞压成浆来涂在被刺痛的手上,口中犹自责骂不已。一天,他看到自己的儿子皇甫松在抄录诗句,其中偶有一两个错字,立刻怒气冲天。急忙中找不到木杖和竹杖来责罚,就将儿子的手臂咬了一口,鲜血直流,把儿子痛得大哭。
  最有趣的是皇甫湜向裴晋公强索字酬。皇甫湜在洛阳太守裴晋公府上干活,彼此很熟悉,后来裴晋公因平定淮西叛乱有功,皇上赏赐了他一笔巨款,他便用这笔钱建造了一座“福先寺”,庙将落成,准备请书法大家白居易写字铸碑。皇甫湜听到这个消息,很不高兴地说:“我就在这里,不找我写,而去找远方的白居易,未免太瞧不起人了!”
  裴晋公表示歉意,并请皇甫湜写字铸碑。皇甫湜喝了几大杯酒后,挥毫而就,一气呵成,果然精妙绝伦。裴晋公非常高兴,便派人用马车载了绸缎、用器、玩物等去酬劳他。
  哪知皇甫湜望了一眼满车的礼物,略微看了一下信函的内容,就将信丢到地下,气愤地对裴晋公的家人说:“回禀你家老爷,待我太微薄了!我的文字不是普通的文字,平生只替顾况写过一篇字,从未答应过任何人的请求,因感激你家老爷厚待的恩情,才自愿地效劳。你把这些东西拉回去吧,如果要认真付酬,每字不得少于一两银子,全篇约有三千多字,请你家老爷看着办吧!”
  裴晋公听了家人的回禀,笑着说:“真是一位豪放不羁的天才!照他的要求给好了!”
  皇甫湜写的文字,铸在石碑上,立于福先寺前,万人往观,称赞不已,洛阳四周的文人学士,几乎都有一本他的字碑的拓印本。也难怪他要强素字酬了。

 

钟馗因貌丑被辱自杀

 钟馗,字镇南,唐代人,后世以为捉鬼之神。他本满腹经纶、才华横溢,却因天生的豹头环眼、铁面虬髯,丑陋得令人可怕。状元及第也因貌丑而被夺,因而激愤之下血溅金銮殿。
  唐德宗登位后,开科取士,钟馗到长安应试。他进考场后,看到试题是《瀛洲侍宴》应制五首、《鹦鹉赋》一篇,这正合他的意,提笔一挥而就,最早交卷。这次主考官是大文学家韩愈与陆贽,他俩阅读到钟馗的答卷时,同声赞叹,谓为李白再世、杜甫复生,遂取钟馗为第一名魁甲——状元,听候德宗金殿传胪。
  到了开朝之时,钟馗等人俯伏金阶,听候佳音。只听鸿胪寺正卿高声唱道:“第一甲第一名钟馗。”钟馗听了大喜。德宗要钟馗抬起头来,闪眼一望,不觉大吃一惊,心中不悦,暗道:我朝取士全在文貌兼优,这人如此丑陋,如何做得状元!主考官韩愈一见德宗面有愠色,伏阶奏道:“钟馗面貌虽丑,但诗赋字字珠玑、句句锦绣,不可因貌丑弃其才。况且人才优劣本不在貌,晏婴身矮而能相齐,周昌口吃而能辅汉,若必以貌取人,我朝张易之、张六郎岂非明鉴也!岂可以貌而废其才?”
  德宗说道:“我太宗皇帝,十八学士登瀛洲,至今传为美谈。若以此人为状元,恐四海百姓,皆讥笑寡人不知取才,将如之何?”言犹未了,只见宰相卢杞奏道:“陛下之言甚是。状元必须内外兼优,三百人中岂无一人,何不另选一人,而烦圣心踌躇也。”
  钟馗本来是个火爆性子的人,听德宗唠叨早已不悦,今又听卢杞火上加油的话语,心中大怒,舞笏便向卢杞打去,骂道:“人言卢杞奸邪,今日一见果然!”立时轰动金殿,混乱了朝仪。德宗大怒,喝令武士将钟馗拿下,钟馗如何受得如此侮辱,气得暴跳如雷,竞抢过武士的宝剑,自刎于金銮殿。这时副主考陆蛰上前奏道:“宰相不知怜才,反而害才,他说钟馗丑恶做不得状元,他被称为蓝面鬼,岂可做得宰相!奸邪误国,孰大于是?祈陛下察之。”
  此时德宗后悔莫及,说道:“卿言极是。”着将卢杞发配岭外,以正媚嫉之罪。钟馗无罪受屈,可封为驱魔大神,遍行天下,以斩妖邪,乃以状元官职厚葬。
  说来也真可惜,满腹经纶的状元钟馗,竟因面貌丑陋而当众受辱自尽,但也正是因为这一悲剧情节,才给后世留下了“钟馗捉鬼”之类的传说。

 

王勃会写别字吗?

 王勃是初唐四杰之一,他的《滕王阁序》中的“落霞与孤鹜齐飞,秋水共长天一色”,为流传千古的名句。然其中“鹜”字之解则向有争议。“鹜”本是家鸭,如《左传·襄公二十八年》:“公膳,曰双鸭,饔人窃更之以鹜。”杜预注:“鹜,鸭也。”又屈原《离骚》:“宁与骐骥抗轭乎,将与鸡鹜争食乎?宁昂昂若千里驹乎,将汎汎若水中凫乎?”此以鹜凫对言,则鹜为家鸭,凫为野鸭判然分明。董仲舒、郭璞等也都提到“鹜”是鸭子。这样一来,人们就感到王勃用字有问题了,因为家鸭是不能与落霞齐飞的,只有野鸭才能飞。但古人囿于盲从名家,对王勃不敢非议,故对此只好为之曲解了。例如北宋寇宗奭武断地说:“王勃《滕王阁序》云:落霞与孤鹜齐飞,鹜为野鸭,勃乃名儒,必有所据。”真是弄巧成拙,这倒起了宣扬王勃写别字的作用。现今有“鹜”应为“凫”之训。这种“应为”之说,则更肯定王勃是写了别字。
  其实,王勃并未写别字。许慎在《说文》中说:“凫,舒凫,鹜也。”
  详审许书于此二字之说解,似乎哪个字均未讲清。其实,许氏之说解,是着重二者的类属而言,意为鹜、凫是同类之物,皆为鸭类。若就种属而析言,则鹜有“舒凫”和“凫”这两种,即家鸭和野鸭之分,故魏张揖《广雅》云:“鹜、凫,鸭也。此统言而未析言之也。”即鹜可称舒凫,凫亦可称野鹜。王勃正是从二者之类属而用其字。可见,王勃没有写别字。“孤鹜”的鹜是“野鹜”之省,即能飞的野鸭。
  黄鹤楼李白不题诗正值暮春时节,唐代大诗人李白在朋友的陪同下,到黄鹤楼来游玩。他原在长安,只因高力士和张垍屡向唐玄宗进谗言,才上表辞官,来遨游山水的。此刻,李白凭栏眺望了一阵江景,就倒背双手,仰脸阅读楼上的题诗。读了一些,不觉怦然心动,提笔凝思,正待书写。忽然看到崔颢题的《黄鹤楼》诗:
  昔人已乘黄鹤去,
  此地空余黄鹤楼。
  黄鹤一去不复返,
  白云千载空悠悠。
  晴川历历汉阳树,
  劳草萋萋鹦鹉洲。
  日暮乡关何处是?
  烟被江上使人愁。
  看罢此诗,李白连声夸道:“好诗!好诗!”
  望着绿树掩映的汉阳城,芳草萋迷的鹦鹉洲,翻波涌浪的长江水,李白的脑子里虽然跳出了一些诗句,但同崔颢的题诗一对照,又自愧弗如,几次提笔,都停了下来。
  “你平日写诗,倚马可待,今天……”朋友们有些迷惑不解了。
  “唉!”李白感叹一声,说道:“崔颢的诗写得太好了。此乃‘眼前有景道不得,崔颢题诗在上头!’”说完,感慨而出。

 

杜甫酒醉丧生

杜甫,字子美,自称杜陵布衣,又称少陵野老,唐代杰出的现实主义文学家,被誉为“诗圣”。他有一个癖好,喜爱饮酒,而且他最后竟死于醉酒。杜甫在他的诗歌中,有许多关于酒的名句。他在《醉时歌赎郑虔》中写道:“得钱即相觅,沽酒不复疑。忘形到尔汝,痛饮真我师。清夜沈沈动春酌,檐前细雨灯花落。但觅高歌感鬼神,焉知饿死垫清壑?”他的酒量甚宏,他自己就说过:“酒尽沙高双玉瓶,众宾皆醉我独醒。”他的一生坎坷流离,晚年卜居成都浣花草堂,经济状况日下,曾作“蜀酒禁愁得,无钱何处赊”之叹。亲朋有知他好酒的,往往携酒来访,杜甫每每记之以诗,诗情酒意,酣畅淋漓之至。
  杜甫于唐代宗大历五年,客居耒阳,竟因大醉而卒,死时年59岁。《新唐书·文苑传》记载杜甫逝世经过说:“游岳祠,大水遽至,涉旬不得食,县令具舟迎之,乃得还。令尝馈牛炙白酒,大醉,一夕卒。”
  这一代诗宗,竟然死于口腹之欲,后代敬爱他的人,都叹惋杜甫死得“不光荣”,于是否定了牛肉白酒醉饱而死的说法。唐代诗人李观在《杜甫传补遗》中说:“公往耒阳,聂令不礼。一日过江上洲中,醉宿酒家,是夕江水暴涨,为惊湍漂没,其尸不知落于何处。”
  但无可置疑的是,杜甫一生嗜酒,临死之前酒醉了一场,至于究竟是因酒醉肉饱而死,还是酒醉被淹死,只有留待后人考证了。

 

唐懿宗被冒充

唐懿宗李璀,信仰佛教,怠于国政,并常往佛寺,施予无到宫外游玩,特别喜欢到游人云集的寺庙去走走看看。
  有一次,江淮地方官派人送来呈献给皇帝的绫罗绸缎数千匹,暂时存放在大安国寺中。这一消息被一群乞丐探听到了,他们决定冒一次大险,赚一笔大钱,发一笔横财。于是,找出一个与唐懿宗生得相象的人,装扮成颇有气派的游玩者,前呼后拥,大摇大摆地踱进大安国寺来。这位气派不凡的游玩者,首先在大安国寺的捐款簿上写的香火钱数目惊人,令主持僧吃惊不已。接着就是大方地遍赏寺院内的乞丐们,这群乞丐千载难逢的机会到了,因此他们要了再要,以致这位阔佬所带的赏钱都赏光了,还不能使众乞丐满足。
  这时,阔佬的一位仆人低声地对大和尚说:“把庙内的钱借用一下。”
  大和尚犹豫着,注视着那位似乎是当今皇上的阔佬,一时拿不定主意。“你怕他还不起吗?”仆人朝大和尚连眨眼睛。“啊,不敢,不敢!好说,好说。”大和尚断定游寺的阔佬便是皇上了。因此,除了慷慨地拿出寺内的现钱外,还将那存放的数千匹绸缎也拿了出来,让那位阔佬慷慨地分享给众乞丐了。阔佬临走时,他的仆人在大和尚耳边说:“你知道他是谁吗?等着赏赐吧!你就会再建一座更大的寺院了!”
  大和尚满怀希望,等待着皇上的赏赐,但空等了一个月,仍毫无消息,才知道上当受骗了。原来那是乞丐们设的圈套:那位“皇上”是乞丐冒充的。

 

身心变态的武则天

 武则天,自名瞾(zhào),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。她在政治上颇有建树,对唐朝前期的社会繁荣与发展作出了贡献。她的政治才能远高于其夫唐高宗,也远高于其子唐中宗,终于将唐改为周,自立为皇帝,据史料记载,武则天当皇帝后,在心理与生理上都有点变态。
  她年近古稀,还与许多男子发生性关系,宠纳美男子为男妾。如承宠的张易之、张昌宗兄弟,傅粉施朱,衣锦被绣,淫乱宫中。且不谈《控鹤监秘记》等书的色情描写,就是从正史记载中也可发现,武则天有许多燕昵淫秽的事迹。长史侯阳为达到升官目的,竟然公开上奏自荐说:“臣阳道壮伟,堪充宸内供奉。”
  因为生理上的变态,武则天除已有男宠之外,专设奉宸院,广征美男子,应选者不乏其人。诗人宋之问,诗才绝妙却人品低下,他为巴结张易之,“至为易之奉溺器”。他自然想亲近武则天,但因有口臭,故轮不到上床供奉的份。她还与和尚薛怀义私通,一时闹得满城风雨。右补阙朱敬则揭露说:“陛下内宠,有薛怀义、张易之、昌宗矣,近又闻尚食柳模,自言其子良宾,洁白美须目。长史侯阳日,阳道壮伟,堪充宸内供奉。”由此可见,武则天的确有性欲旺盛的变态生理现象。据史载,武则天在丈夫死时已61岁,当皇帝时已68岁,死时83岁,但她临死前还与这些男宠们有性关系。
  武则天心理方面的变态,是以男性皇帝自居。她把美男子装扮成女性,供她玩弄,即是心理变态的表现。这位袭服冠冕、改去钗钏的女皇帝,通过装束上的改变,以满足她以女为男的变态心理。但她仍然不愿完全屏除男妾而用女宠,因为那满足不了她的生理要求,于是,生理与心理两种变态冲突的结果,只能叫张易之兄弟等男宠傅粉施朱,外形上聊充女性而已。
  到神龙元年(705年)正月,武则天83岁,因病而被张柬之等率兵逐出宫,迎则天之子中宗复位,反周为唐,诛张易之兄弟。武则天逊位后居于上阳宫,同年十一月,崩于上阳宫之仙居殿,结束了她的一生。

 

顾况、宫女御沟桐叶传情

顾况(727—815)是唐朝肃宗时期的著名诗人,他的一生中曾有一次浪漫而又幽怨的奇遇。他进士及第后,未被重用,心中牢骚满腹。怀着失意的愤恨,离开长安来到洛阳。一天,他百无聊赖地信步来到上阳宫外,忽然发现宫墙脚下御沟(护城河)的清波之上,飘浮着一张异样的桐叶,上面有着斑斑点点的墨迹。他捞起来一看,桐叶上原是一位官女新题的绝句:

 

    一入宫门里,年年不见春。
  聊题一片叶,寄与有情人。
  顾况仔细品味桐叶上的题诗,感叹自己官场失意,颇与深锁宫中的宫女们相似,产生了同病相怜的感情。于是也和诗一首,题赠与宫女:

    花落课宫莺亦悲,上阳宫女断肠时。

  帝城不禁东流水,叶上题诗寄与谁?
  第二天,顾况来到流经上阳官御沟的上游,把这张题有诗的桐叶,置于清波之上,目送它流入宫墙。
  十天后,顾况在经过多次的等待后,在上阳宫外御沟清流中终于见到了另一张题诗的桐叶,是那位值得同情而互不相识的宫女的答诗:

    一叶题诗出禁城,谁人酬唱独含情?

  自嗟不及波中叶,荡漾乘春取次行。    顾况看完桐叶上的题诗后,对宫女们的不幸遭遇,更寄予了深切的同情。想到自己只不过是个落拓不羁、浪迹江湖的文弱书生,对那题诗桐叶、富有才情的宫女,哪能有什么帮助呢?心中一阵难受,只好长叹一声,怅然而归。

  一个辛酸、幽怨、浪漫、动人的故事。

 

韦庄失爱姬

 唐昭宗光化三年(900年),诗人韦庄随四川宣谕和协使李询到成都以后,在王建幕下为记室。后来朱全忠称帝,他与诸将向王建劝进。王建即位,他因劝进有功,先后任左散骑常侍和吏部尚书。
  王建是很器重韦庄的,韦庄也愿为王建卖力,在起初的一段时间里,相处甚为融洽。但是,后来王建做了一件使韦庄非常伤心的事,韦庄曾为之郁闷愁苦,几乎痛不欲生。
  韦庄有一爱姬,容貌美丽,能歌善舞,又会写诗作文。后来被好色的王建看见,便假借教宫内嫔妃学词为名,硬逼韦庄将她送往宫中。韦庄起先不从,后因王建催促再三,他慑于权势,只好含愤将爱姬送入深宫。
  韦庄的爱姬被夺走后,他思念不已,乃作《荷叶杯》一词以寄悲思。这首词伤情凄惋,一字一泪,倾诉了生离死别之苦,人们竞相传播,盛行于当时。后来终于被韦庄的爱姬知道,她本怀满腔幽怨,读到这首词时,不禁呜咽失声,泪流满面,后竟不食而死。

  《荷叶杯》词云:

    绝代佳人难得,倾国。花下见无期。一双愁黛远山眉,不恐更思维。

  用掩翠屏金风,残梦。罗幕画堂空。碧天无路信难通,惆怅旧房栊。

水性杨花的杨玉环

杨玉环是中国四大美女之一,她不但美得独树一帜,而且一生的风流故事,也远远超过西施、赵飞燕和貂蝉。大家都知道他在成为唐玄宗的宠妃之前,曾与明皇之子寿王李瑁过了六年夫妻生活;此外,她还曾跟她名义上的堂兄杨国忠有染,这种关系一直持续到她入宫之后,据说,她还与胡人安禄山的关系很暖昧。怪不得后人称杨玉环为水性杨花呢!
  杨玉环祖籍陕西华阴,父亲杨玄琰到四川担任蜀州司户,她便出生在四川了。幼年即丧父,母亲把她送到河南洛阳叔父杨元璬家中。杨元璬在寿王李瑁的府中谋了一个小职员的差事,他有一大群女儿,现在又添上了杨玉环这位侄女。他也有个名义上的儿子,实际上是武则天的情夫张易之的亲生儿子,因张家被诛,杨元璬又无子,便偷偷地救了出来,养为己子,取名为杨钊,即后来的杨国忠,也就是杨玉环的堂兄。
  杨玉环的第一位男人便是这位堂兄。当玉环到洛阳投靠杨元璬时,才五六岁的小女孩,杨钊已十多岁了。过了七八年,杨玉环愈长愈漂亮,看得杨钊心头痒痒的,有一天趁他人不在,二十六七岁的杨钊就把十三、四岁的杨玉环诱奸了。从此之后,兄妹两人的感情特别好。
  17岁那年,杨玉环被寿王李瑁选中了,从此与李瑁过上了甜蜜的小夫妻生活。李瑁惊叹杨玉环的美貌、成熟,打算立她为正妃,但玉环自认命薄,只要求作个偏妃即可,两人的恩爱自不必说。虽然堂兄杨钊偶尔来宫中叙叙旧情,但玉环还是很爱年轻文静的寿王的。这样美满的生活过了六年,整天都是在云里雾里。
  也是合该有事,开元二十八年冬天,杨玉环随李瑁到骊山华清池游玩。
  她正在温泉里沐浴时,被她的公公、寿王的亲父、当今皇上唐玄宗李隆基看到了,从此唐玄宗为她的玉体美貌扰得心神不宁,想方设法要将这位美人儿弄到手。玄宗为了自己的私利,可就顾不得父子之情了,他严令儿子李瑁把玉环留在宫中作苦工,另配一位好夫人。李瑁虽然内心一万个不情愿,无奈老子是皇帝,自己只有自认倒霉,暗地里骂几声“老色鬼”而已,最后还是将心爱的杨玉环交给了父皇。而杨玉环呢,在这场父子争爱戏剧中,她是坐山观虎斗,谁胜就跟谁了。
  唐玄宗听从高力士的计谋,先下旨令杨玉环落发做女道士,金屋藏娇供养起来,等风声平静下来,便将成其好事了。杨玉环在太真观修行,取了个法名叫杨太真。但她却根本耐不住青灯夜坐的寂寞,于是派贴身丫环送信去洛阳,把她的堂兄杨钊找来,重叙旧情。一直逗留到深秋,枫叶红遍了骊山,杨玉环才挥泪送走了她的“阿钊”。
  一年之后,唐玄宗才如愿以偿地得到了杨玉环。从此之后,唐明皇沉溺于玉环的美色中,“良宵春夜昔日短,从此君王不早朝。”不过,起初玄宗和玉环相爱仍是在太真观里偷偷摸摸进行的,两人厮混了一个冬天,或共游骊山,或同浴温泉,真是人间天上,其乐无穷。
  天宝四年,翁媳相恋的这一幕喜剧公开了,61岁的唐玄宗正式册封27岁的杨玉环为贵妃。李隆基得到杨玉环后,不但“承欢侍宴无闲暇,春从春游夜专夜”,而且“后宫佳丽三千人,三千宠爱在一身”。唐明皇与杨玉环的爱情故事,成为中国历史上最有特色的爱情。
  杨玉环与李隆基的爱情是可信的,玄宗对玉环的处处爱护与怂恿自不待言,就是玉环也为明皇的真情所打动,他们两人在一起是度过了一段难忘的幸福时光的。
  不久,胡人安禄山进宫,为讨得玄宗的欢心,他先去博得贵妃的欢心。
  每回入宫,他都向贵妃叩头,而只向玄宗三呼万岁,当玄宗问起时,安禄山说:“我们胡人只知有母,不知有父。天子者,父也,王妃者,母也,所以我见了贵妃,一定要向她叩头。”说得贵妃心中大乐。
  贵妃一高兴,便要收安禄山作干儿子。历史上因此传说杨贵妃与安禄山关系暖昧。为了名正言顺确立母子关系,杨贵妃把安禄山带进内室,关起门来“生儿子”,明星也被关在门外。究竟杨贵妃怎样把安禄山这条大肥虫“纳”入肚中,再将他“生”下来,就不得而知了。不过,安禄山却用一双毛手在贵妃的胸前抓了几道血印子,搞得贵妃不好向玄宗交代,只好用一块红锦缎遮在胸前。于是诞生了世界上第一副“乳罩”,而“禄山之爪”也成了尽人皆知的成语。几天之后,安禄山被调出长安,回边防驻守,说明玄宗对安禄山与杨贵妃之间的关系有了怀疑。
  但有人从生理的角度推断,安禄山因身体过肥而不能同房,安禄山与杨贵妃之间虽关系暖昧,但不会有肌肤之亲。因为安禄山得宠,早在杨贵妃之前;而且他是一个大腹便便的家伙,体重300多斤,腹垂过膝,穿一条裤子要义子李猪儿、儿子安庆绪两个人把他的肚子抬起来,才穿得上。所以,他根本没有与杨贵妃发生关系的能力。
  杨玉环虽然风流成性,享尽了荣华富贵,但她的结局却是很悲惨的。安禄山造反后,唐玄宗携贵妃一行西逃,当到了马嵬驿时,卫队发难,要求玄宗下令除掉贵妃与杨国忠(即杨钊),玄宗虽不愿意,玉环更是大呼救命,但此时此地,玄宗也只有听任卫士们行事了。一代天娇、艳绝人寰的杨玉环竟被缢死于荒野破庙之中,死时年仅38岁。
  还有人考证说,杨贵妃并没有真正被勒死,而是在几位宫女帮助下,化装后逃到扬州,最后乘日本使节的船到了日本,在那儿安度晚年,唐玄宗后来还派人去探信,玉环托人带回金簪给玄宗,以寄托相思。因史无明载,是真是假,不得而知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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